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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分委会召开会议,中国再交提案

来自:海协 | 2023-03-28

国际海事组织(IMO)分别于2月6日至10日、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在英国伦敦以线上线下混合会议的模式召开召开人的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HTW分委会)第9次会议与船舶系统与设备(SSE)分委会第9次会议。

前者由Haakon Storhaug先生(挪威)担任主席并主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上海海事局、辽宁海事局、山东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和中国驻英大使馆海事组派员组成中国代表团参加会议。

会议共设15项议程,收到提案50份,其中中国提交《关于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审查原则和审核领域的建议》《全面审查STCW公约和规则建议路线图》等2份提案。除全会外,会议还成立了全面审查1995年STCW-F公约、全面审查1978年STCW公约和规则工作组、充分履行STCW公约三个工作组和IMO示范课程起草组。考虑到STCW公约全面审查的任务容量和复杂性,会议还成立了全面回顾1978年STCW公约和规则的通信工作组。

会议重点审议了1978年STCW公约和规则的全面审查、制定措施确保STCW公约的履行、1995年STCW-F公约全面审查、IMO示范课程、制定措施确保STCW公约强制要求的船上培训质量、制定措施促进STCW公约强制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实施、制定与压载水公约相关的船员培训规定、与适任证书有关的非法行为报告等事项。

船舶系统与设备(SSE)分委会第9次会议会议由Mr.U.Şentürk先生(土耳其)担任主席并主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广东海事局、上海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和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海事组派员组成中国代表团参加会议。

除全会外,本次会议还成立了救生设备、消防两个工作组,船舶岸电导则、示范课程验证两个起草组以及潜水系统安全规则专家组。会议共设20项议题,收到提案49份,其中中国提案13份,数量居IMO成员国之首,所有中国提案在会上均获顺利审议通过,得到会议主席和各代表团的普遍肯定和赞赏。我国发起和主导编制的《国际航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安全操作暂行导则》在本次会议顺利完成定稿,待海上安全委员会批准后以IMO通函形式发布。

会议重点审议了救生艇筏通风新要求、修订LSA规则货船满载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降落速度、修订SOLAS公约第III章和LSA规则、修订SOLAS公约第II-2章及相关规则以降低滚装船滚装处所及特种处所火灾事故及影响、修订MSC.81(70)有关救生服保温性能试验标准、修订SOLAS公约II-2章和MSC.1/Circ.1456货船控制站消防安全、禁止船用泡沫灭火剂含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修订潜水系统安全规则和高压氧舱逃生系统导则、制定船舶岸电导则、示范课程验证等议题和事项。

下次会议将分别于2024年2月5日至9日及3月4日至8日在英国伦敦召开。

(来源:航运界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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